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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业务流程无纸化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文字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
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业务流程无纸化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     项目名称: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业务流程无纸化改造二、     项目预算:45万元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由于医院现用的HIS、电子病历系统的供应商是金蝶医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其相关软件的版权归金蝶医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所有,HIS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的数据结构和内容组合具有专有技术,为保证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期间系统能正常稳定运行,升级改造后的系统模块能与其它信息系统的衔接和各类数据平稳对接,所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金蝶医疗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谈判、采购。四、谈判准入资格: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三证合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 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 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1) 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2. 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税收, 须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3.3. 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投标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5. 供应商(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7. 供应商必须为软件认定企业。五、其它要求:1、报名单位必须完全满足并响应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和要求;预算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所有内容,费用已包含一切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2、纸质标书随参会人员在谈判会当日自行携带入场提交。六、任何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联系方式:党办:0757- 88828698七、公告、报名、谈判会时间:1、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11月10日17:00止。2、接受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 11月10日17:00截止。3、具体谈判会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4、报名联系方式:信息科联系电话:0757-88688809  88882172 附件: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流程无纸化改造简要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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