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护航,守护儿童身心健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11月12日区卫生健康局委托区医学会联合高明区人民医院举办2021年高明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卫生保健机构儿童保健专干共210人。
会议开始由区卫健局家庭发展与妇幼健康科雷秋萍对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充分肯定了高明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付出的努力,对高明区人民医院领导在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给予的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要求全区托幼机构要重视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儿童膳食营养及管理工作,最后提出了以下要求:希望学员珍惜学习机会,全面了解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各项规范和要求,掌握卫生保健工作基本技能,为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营养膳食、疾病预防、安全保障创造良好的环境,开创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新局面。
本次培训特邀请佛山市妇幼保健院马立新主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卫生股沈明辉副主任,人民医院李宗年、黄翠兰、陈葵欢副主任医师授课,分别对托幼机构日常表格使用、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儿童眼保健、集体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及院外应急处理等进行精彩讲解。此次培训内容非常实用,深受各位保健老师的欢迎,课堂上学员们认真聆听并做好笔记,授课结束后对所有保健老师进行现场考核,合格的发放《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证》。
学员们表示,培训班内容解决了她们工作的难点问题,对托幼机构的实际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此次不仅全面规范了我区托幼机构的管理工作,提高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还促进了我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整体技能和水平的提升,确保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