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GMRY-ZWDY-2026-004 | |
| 项目内容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 调研品目 | 货物 | |
| 开始时间 | 2026-02-06 08:00:00 | 结束时间 | 2026-02-11 16:53:00 | |
| 序号 | 包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限价(万元) |
| 1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 1 | ||
| 采购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 联系人 | 陈老师 | |
| 联系电话 | 0757-88681902 | 电子邮箱 | gmryzwk@163.com | |
| 参与方式 |
请前往https://weixin.gmrmyy.com:8376/gmrmyy/#/进行线上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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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需求 |
为了使采购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现邀请有意向的单位配合我院开展调研工作,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调研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递交调研资料。 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市场化购电服务项目 二、供应商反馈采购需求调查要求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咨询方式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的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情况(详见附件一),书面作出专业反馈意见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1.反馈供应商名称、简介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2.产业发展情况; 3.市场供给情况; 4.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 5.市场化购电服务方案及模式介绍; 5.其他相关情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 四、其他补充事宜:递交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采购单位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五、反馈意见报告递交方式如下:请各供应商于2026年2月12日09:00前将加盖公章的需求调查反馈意见报告快递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楼7楼总务科。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81902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附件一:我院近三年用电清单 (注:请于线上参与后在页面的相关附件处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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