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检验项目外送服务采购公告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https://www.gmrmyy.com/)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检验项目外送服务
二、服务内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部分检验项目外送服务工作(1包.2包)
三、采购预算:总价约人民币400万元(1包289项约240万元,2包32项约万160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1包,2包具体项目见附件1包,2包)
四、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五、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六、招标方法: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和服务人员,有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
4、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检测用的高通量测序仪器和试剂获得国家药监局认证;
6、具备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认证;
7、(CNAS)ISO15189认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时间、地点
1、公告截止时间:2023年3 月10 日 下午 5:00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4、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 3月 10日止。
九、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7-88667992
(二)监督投诉电话:0757-88828698
十、接收投标时间:自公示开始后五个工作日内接受,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直接交到门诊六楼医务科。
十一、资格性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
(3) 投标承诺函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 检测用的高通量测序仪器和试剂获得国家药监局认证
(6)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认证
(7)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证、双面)
(需准备10份,并将其中一份正本先送(寄)医务科,其余9份在院内采购会议时现场提交,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相应公司公章)
十二、评审方法:院内随机抽取相关科室专家进行现场投票评标,得票多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由医院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十三、报价:相关检验项目严格按照佛山市收费标准,并结合企业自身能力提供管理费率报价(详见采购项目表、可二次报价)
十四、注意事项
1、产品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可采用PowerPoint演示 。
2、产品介绍结束后第二次书面报价,现场提供统一格式的报价表。
3、采购时间待定,另行通知,届时请先到医务科报到,按报到时间先后顺序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