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医院扩容提质工程项目施工前房屋完损性鉴定费用 市场调研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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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明区人民医院扩容提质工程项目施工前房屋完损性鉴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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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20日历天 |
招标控制价 |
¥234,210.00元 |
项目内容 及需求 |
一、项目内容:对高明区人民医院扩容提质工程项目施工周边建、构筑物的完损程度进行鉴定,并作好施工前证据保存,以便施工过程中及时采取相关措施,施工后能明确区分房屋的损坏责任,确保上述工程施工期间界定房屋损坏责任;减少因施工导致的纠纷,为高明区人民医院扩容提质工程项目施工提供科学依据,本次鉴定建筑面积约15614.00㎡。 二、项目需求 1、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天内完成。 3、合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服务期内完成鉴定并提供资料,经甲方与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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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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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 2 月 29 日8:00至2024年 3 月 6 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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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递交地点及要求 |
资料递交地点: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七楼总务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号) 资料递交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人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3、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4、以上提交的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份 PDF 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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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时间 |
报名截止后通知 |
论证地点 |
人民医院总院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刘先生 0757-88681902 |
监督投诉电话 |
0757-888286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