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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询价采购高明区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公告
文字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3


项目名称

高明区人民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合作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预算总额:4.9万元

三、项目需求
(一)常规法律顾问服务

1、提供医疗保健业务相关问题的咨询、处理意见和建议;

2、提供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法律问题的咨询、处理意见和建议;

3、提供医院内部人员劳动关系和第三方人员管理相关问题的咨询、处理意见和建议;

4、就医院处理的各类投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就医院的业务开展、管理和决策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受医院委托参与医院法律事务谈判以及签订相关协议等;

7、根据医院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信息;

8、应医院要求外出服务,协助甲方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9、应医院要求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

10、审查、修改各类经济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11、按医院要求为医院开展法律培训或讲座。

以上服务项目形式与次数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微信、电话咨询不限次数书面法律意见(含法律意见书、工作联系单等)不少于10份现场服务(会议、会谈、调解、调查、外出,限佛山市辖区内)不少于12次起草或审查各类合同、文书不少于50份律师函不少于5份法律培训不少于2次超出上述约定次(份)数的法律服务,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收费标准另行结算。

(二)专项服务或案件代理服务

1、受医院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复议、听证、法院执行等活动;

2、建立、完善采购、日常管理等内控规章制度,协助医院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重大政府采购或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

4、医疗费用等各类欠费追收服务;

5、医院委托的其他项目性法律事务。

以上代理服务,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约定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询价采购,不举行院内论证会

供应商资质

要求

一、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出现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假或牵涉违规操作行为的,本院将取消该供应商的准入资格,将企业纳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需要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在佛山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近一个月的单位参保证明材料;
5.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书、验收报告复印件等)。
三、所有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正本五副本,核实后不退不还。

、投标文件正、副本共同密封,并在封套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3-2025年12月9日

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3-2025年12月9日(逾期视为放弃)

文件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

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1号高明区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619室
0757-88882021 林小姐(寄顺丰快递)

监督电话

0757-88689960、0757-8882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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