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医院超融合及容灾采购更正公告
文字来源: 发布日期:2018.08.16 浏览次数:
我院于2018年08月9日发布的“高明区人民医院超融合及容灾采购公告” 因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原公告文件:“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2、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3、参会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现更正为:“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分支机构。 2、参会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二、原“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超融合及容灾简要需求”在原文最后增加“五、实施单位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
其他内容不变。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信息科
采购咨询联系电话:0757-88688809 88882172
监督投诉联系电话 0757-88828698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
2018年0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