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举措 保障“门诊共济”新政顺利实施
2022年11月1日起,佛山市“门诊共济”政策正式执行。凌晨0时过后,我院便成功开出第一张普通门诊结算清单。市、区医保局的相关领导,及我院党委书记、院长胡晖等人共同见证了这个时刻。、
市、区医疗保障局相关领导到我院指导工作
佛山市“门诊共济”政策,即《佛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新政策主要在支出范围、待遇保障、就医管理、个账管理、结算管理等方面予以优化提升。例如: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选点就医”,享受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符合条件的可以跨市异地选点;新门诊政策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全部按照广东省医保目录执行,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同时提高目录范围纳入医保的支付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支付比例由40%提高至50%;取消单日普通门诊医保只能报销1次的限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每月划入金额增加34.57元;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等等。
为积极推动“门诊共济”政策顺利落地,我院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集中各相关科室部门召开会议讨论和培训学习,并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同时推出多项便民举措,方便群众选点,保障参保人利益:一是优化信息化建设,推出医院微信公众号选点的便捷方式;二是加强宣传,在全院三大院区门口、大堂、各门诊楼层以及宣传大屏幕、微信推动等进行选点的宣传指引;三是设立医保选点咨询处,安排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各院区现场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选点操作指导、疑问解答的服务等。首日,我院现场就诊秩序井然有序,相当部分人员在就诊前已通过手机端进行选点。现场选点的人员,则多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成功完成选点操作。
下一步,我院还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举措,进一步保障“门诊共济”政策的顺利实施。(文/党办李艳平 图/党办高日开、李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