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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专项巡察第一组巡察区人民医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字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31     浏览次数: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9日,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专项巡察第一组巡察高明区人民医院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通报了本次巡察主要任务内容,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胡晖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谭坚荣同志传达了十三届区委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主要任务,并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旗帜鲜明支持区委巡察。区委巡察代表的是区委对区人民医院党委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体检,是对党委工作多维度的检验。区人民医院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二是步调一致配合开展工作。被巡察党组织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要畅通区委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渠道,引导各方面讲真话、报实情,让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畅通无阻地反映上来,让区委巡察组全面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加强沟通做好同题共答。区委巡察组和被巡察党组织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达到促进发展的目的。巡察组与区人民医院要加强协调协作,做到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胡晖同志表示,作为医院党委书记,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拥护和支持区委巡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区委巡察组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当好表率。 
    据悉,十三届区委第四轮巡察专项巡察第一组将在区人民医院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时间从2023年8月28日至11月15日,如您有问题反映,可以通过以下5种方式联系我们。
(一)联系箱地点: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一楼大堂。
(二)接访地点: 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接待室。接访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三)通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文汇路 6 号区政府大院区委巡察办转区委专项巡察第一组收(邮政编码 528500)。 
(四)举报电话:18000810114(工作日 8:30-12:00,14:00-17:30)。 

(五)网上反映情况:请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人民医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关键岗位工作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内“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腐败问题、涉及医保基金使用的腐败问题、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廉洁从业准则的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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