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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SA机房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告
文字来源:      发布日期:2024.09.18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关于DSA机房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询价采购的公

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

(万元)

需求

1

DSA机房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1项

4.9

高明区人民医院住院楼拟新增一台DSA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疗,要求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完成高明区人民医院DSA机房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和评估该项目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经广东省辐射监测中心评审后,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表,形成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报广东省环保厅审批。

 

 

 

 

 

 温馨提示:询价采购项目不举行院内论证会

要求

一.供应商应确保此次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提供资料:

二.供应商资格(相关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供应商必须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执业资格证书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的全职人员。

3.报价单

、具体要求

1.供应商应为采购议价会议中所涉及的问题保密,不得将参加此次议价的事实进行商业性宣传;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规、标准,完成DSA机房环境影响评价。

3.根据医院提供的资料,科学、客观、真实编写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如医院提供的资料不合理或存在问题,及时向医院反馈专业意见并建议医院及时进行整改,医院整改后,应及时整理和完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在医院提交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需的资料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提交到广东省辐射监测中心,组织专家评审;

5.供应商根据专家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在医院补充相应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修改和完善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并协助医院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

、项目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在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根据评审意见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修改,出具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后,医院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额100%。

.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相应公司公章,特别提醒,2份正本都必须盖骑缝章邮寄或者送至指定地点。

 

(注:以上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标有“★”的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标有“▲”的条款为重要条款。)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5日

文件递交地点及要求

佛山市高明区康宁路1号区人民医院门诊楼6楼设备科  

0757-88823802 梁先生收(寄顺丰快递)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0757-88823802  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757-88689960  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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